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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穿新泳衣游泳走光 商家:不是专业泳衣只能下水拍照

  7月12日,广东有消费者发帖爆料遭遇了一起消费纠纷。该消费者穿着新购买的连体泳衣游泳时不慎走光,因其前胸部分设计一边高一边低,无法遮挡胸部。

  消费者认为泳衣设计不合理,找门店客服投诉,客服却回应称此泳衣不是专业泳衣,只能下水拍照,还表示主要标题已写明是海边度假泳衣。消费者对此解释无法接受,认为商家应在商品详情页面进行明显提醒和标注。

  据了解,该款泳衣售价200多元,解码新闻查询发现,其商品标题和详情页未对不能游泳进行说明,但评论区不少消费者表示存在不能穿着游泳、胸部会走光等问题。此事件引发了关于商家是否涉嫌误导消费、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购买选择权的讨论。

 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明确规定,经营者应当真实、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,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。如果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、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误导消费者,导致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服务,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。广大网友,对此您如何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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